高层次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市属及以下企业就业可享受最长3年的安家补贴
享受条件:2017年7月27日后,我市各类企业招用高层次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该政策。
补贴标准:对企业引进的博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补贴;对企业引进的硕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补贴;对企业引进的“双一流”“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毕业年度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800元补贴。
补贴期限:每人最多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毕业生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照片(2寸近照);本人在指定银行开具的存折;《锦州市鼓励市属及以下企业就业与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安家及租房补贴申请表》。
申报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由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在每年7月和12月申报期内按所属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到同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申报。
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在市本级的,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
经办科室:就业科
联系电话:0416-812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