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锦州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推动锦州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锦委人才〔2023〕2号),锦州市委组织部、锦州市人社局等7部门《关于下发锦州市“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生活、居住补贴经办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锦人社〔2023〕48号),锦州市委组织部、锦州市人社局、锦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生活、居住补贴经办渠道的通知》(锦人社〔2024〕19号)文件规定,凌海市人社中心开展了2025年下半年“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生活、居住补贴政策的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拟享受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6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凌海市人社中心;
地址:凌海市中兴大街24号;电子信箱:lhsrcfwzx0866@163.com;电话:0416-8130866。
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03月11日
2025年下半年凌海市“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生活、居住补贴政策拟享受人员名单。.xlsx
辽公网安备21078102000130号